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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立创3D设计开始上线,可喜可贺!有人关注其中的知识产权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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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04-18 15:46:59 | ip属地: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1# 电梯直达

翻了一下知识产权的声明,通篇没说如何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通篇都是说:客户设计的东西,JLC有完整的使用权,推广权,等各种权利。


我想问一下:如果用JLC的线上工具,设计出来的3D模型,归 JLC 所有么? :-)


用户协议在这里:https://www.forface3d.com/terms.html, 其中第七部分是最重要的。


七、知识产权等权益7.1 我们对本平台中所包含的受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享有相应的权利;除依法由您享有著作权的内容之外,本平台的整体内容的知识产权(如相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商业秘密及其它任何所有权或权利)归我们或关联公司所有,且不因用户的任何使用行为而发生权利转移。

7.2 如下情形下的知识产权归您所有,即: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利用本平台及服务所发表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软件以及3D模型等原创信息的知识产权归您所有(或由第三方内容提供方和您另行约定)。 但是基于本平台运营的需求,您确认您对该等信息的发表、上传行为视同为对我们非独占地、永久地、不可撤销地授予该等信息相关全部知识产权、肖像权、用户ID名称等相关的全部合法权利权益:即您同意我们有权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分发、推广、出版、发行、翻译、信息网络传播您以上信息内容,有权改编制作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您同意我们可转授权上述知识产权相关权利。 我们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权利、权益,有权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x诉x讼。

7.3 数据方面的权利:我们拥有本平台运营过程中所产生并储存于服务器中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数据信息、订单信息等,但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身份数据信息除外)的所有权,用户在按照本协议正常使用本平台的过程中对属于其用户账号的数据信息享有使用权。

7.4 本协议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著作财产权等权利许可使用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您在本平台上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等内容形成于本协议订立前还是本协议订立后。

7.5 基于对数据的合法加工而获得的具有竞争性的数据权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享有独立的使用权益而无须获得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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